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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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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9月03日19:45
评审专家名单
来江海,杨敏,敬跃先,王立虹,管斌(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中华
项目联系电话
13209950311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站公路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3115976
代理机构名称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09950311
一、项目编号:ZCD-KFQ(20211413)2021052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
1
项
最终报价:8406452.92(元)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2号
91650100666674466D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
包含3个月的试用考察期,考察期内,如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或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中标资格。
一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来江海,杨敏,敬跃先,王立虹,管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232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站公路51号
联系方式:0991-3115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20995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中华
电话:13209950311
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0991-37633630991-377586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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