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预算:593.165767万元。其中一标段潍坊市虞河景区(济青高速公路北600米至东风街):370.769246万/年,二标段人民公园:222.396521万/年。
2、项目概况:潍坊市虞河景区(济青高速公路北600米至东风街)及人民公园保安管理项目。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潍坊市虞河景区(济青高速公路北600米至东风街)及人民公园保安管理项目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服务期限一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计算。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4月21日起,至2021年04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4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潍坊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阳光大厦10楼
联系人:鲁世亲联系方式:0536-852731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朝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慧敏电话:0536-8098860
地址:山东省潍坊奎文区金域国际大厦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