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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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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院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成)广东冶建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九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联系电话:020-39053528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传媒大厦6、7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日期:2021年09月10日附件:
1初步评审报告--凤亭设计-副本.pdf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凤亭大道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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