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城东新区公园路西延线建设项目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资质,近3年(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修改为如下内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资质,近3年(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0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
业绩要求:
近 3(2017年至今) 年(一般限定在 5 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 1 个(0 至 3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修改为如下内容:
业绩要求:
近 3(2017年至今) 年(一般限定在 5 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 0 个(0 至 3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资阳市凯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