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天津院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单项协议 |
| 交货期: | 详见项目概况 |
| 数量: | 1批 |
| 交货地点: | 天津市 |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天津院由于项目需要采购若干套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需求的设备系统涉及设备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设备开发与制造(罐、泵、阀门、仪表、电气等)采购,设备成橇,安装,调试。其中年度拟采购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5 Nm3/h)100套、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10Nm3/h)80套、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60Nm3/h)4套、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550 Nm3/h)1套、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600 Nm3/h)1套、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650 Nm3/h)1套。 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 交货地点:天津市 交货期:合同签订下订单后,自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5 Nm3/h)及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60Nm3/h)20日内送货;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10Nm3/h)25日内送货;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550 Nm3/h)、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600 Nm3/h)及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0~650 Nm3/h)30日内送货。 |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4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需要两个业绩合同,包括具有1项单笔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膜分离设备相关业绩,同时,还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挥发性有机物膜处理系统设备或气体分离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单或供货单(双方签字)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单或供货单(双方签字)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ex2.ipv6.buy.cnooc.com.cn:443/)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ex2.ipv6.buy.cnooc.com.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11月05日到2021年11月1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诉联系人: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25802291 邮箱:yuanxd@cnoo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