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门窗维修更换项目 二、项目编号:0614SY210444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最高限价(包括全部费用)432960.42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样品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 (三)提交样品内容及数量:/ (四)提交样品要求:投标人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7月9日至7月14日(0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7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公营子镇。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公营子镇。 九、其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东北新闻网和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24-22503596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全盛、银玥 代理机构电话:024-22525779 邮箱地址:syzbsc@163.com 开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240180262210001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