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因建设大美大浦改造景观提升项目的需要,我公司需采购成套路灯,现我公司已具备询价条件并进行公开询价,择优选取供应商,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采购物品名称:成套路灯照明LED灯具1116套。(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报价表)
2.2交货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本工程中标后三日内,中标人须提供本次招标的灯具的全部样品,样品不予退回,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所提供的样品须满足发包人要求,样品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封样。其他灯具质量不得低于所提供样品质量。因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或者不符合招标人要求进行样品提供所引起的一切相关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接到采购方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供应商完成供货。
2.4本项目采购最高总限价:59.833万元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询价货物的供货、运输、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能力;
3.2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次询价内容;
3.3报价人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
3.4当报价人为生产厂家(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灯具、路灯、LED产品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报价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所投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产品CCC认证。
3.6当报价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代理协议或授权书,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灯具、路灯、LED产品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报价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包含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资格后审需具备资料(原件开标时提供备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为资格后审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
4、报价文件组成:
4.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报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1
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4.4相关成套路灯参数表
4.5加盖单位公章的服务承诺函
4.6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时须提供品牌承诺。
4.7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说明:报价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并填上开票税率,报价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报价文件需密封,封签上注明项目、报价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5、结算及付款方式:
5.1无预付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计划供货,全部货物到达工地现场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关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后支付至全部结算材料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满三年后如乙方提供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剩余款项无息支付给乙方(可扣除乙方按协议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质保金不足部分由乙方予以补偿)。
5.2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提供正式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6、服务要求
6.1中标人免费提供送货上门、装卸、调试、维保(不含安装)。
6.2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保期为:三年(易损件除外),30天内产品出现不能修复的质量问题可退货,180天内产品出现不能修复的质量问题可换货。
6.3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及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故障排除服务。
7、报价须知
7.1所报货物的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7.2响应报价为固定单价,如果成交,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不允许变动,报价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的风险因素。
7.3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4上述文件装袋密封并盖章,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8、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评标价=投标价/(1+税率)。(无税率的报价单评标价为:评标价=投标价)
9、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9.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新海连市政202会议室
9.2截止时间:2022年8月20日10:00
9.3开标时间:2022年8月20日10:00
9.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0198787
11、监督
举报电话:0518-80328962
举报邮箱:jsxhljtjw@
连云港新海连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