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颅直流电刺激仪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0]wx[GK]2022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经颅直流电刺激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及延期开标。 更正内容: 事项:1.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更正为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 2.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工业行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更正为:
|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工业行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3. 补充说明: 新增内容: 补充条款: 说明:本补充条款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补充条款内容。 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内容补充如下: (一)《八、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补充如下: 1、本项目类别: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要求 | 中小企业要求 | |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 |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 (1)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若制造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优惠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投标无效。 | | 2、需提供的材料 |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 | 3、注意事项 | (1)请供应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 (2)供应商需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则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 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开展的通知》等政策,投标人中标后如需融资,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网址: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color: rgb(57,57,57); mso-font-kerning: 0.000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市仙岳医院】的【经颅直流电刺激仪】采购活动,属于【工业】行业,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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