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BL-2022-0524-03
项目名称:龙华人民法院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29日
二、变更事项
关于龙华人民法院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B-BL-2022-0524-03)采购文件-评分信息-技术部分中的“质量保障”评分项人员数量有误,现作如下更正:
原评分内容:
6 | 质量保障 | 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应答人为确保货物质量及交付进度,应安排两名监督人员对生产线品控及生产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员工薪资费用(按5人/20天计算)占比不高于投标总价的5%,若高于则本小项不得分。员工薪资在满足200元/人/天的基础上进行打分:每加100元,得5分,满分10分;证明文件:以《项目费用分项报价列表》为准,《项目费用分项报价列表》有缺项漏项、单项负数、计算错误或前后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专家有权按不得分处理。 |
现修改为:
6 | 质量保障 | 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应答人为确保货物质量及交付进度,应安排五名监督人员对生产线品控及生产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员工薪资费用(按5人/20天计算)占比不高于投标总价的5%,若高于则本小项不得分。员工薪资在满足200元/人/天的基础上进行打分:每加100元,得5分,满分10分;证明文件:以《项目费用分项报价列表》为准,《项目费用分项报价列表》有缺项漏项、单项负数、计算错误或前后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专家有权按不得分处理。 |
本次更正只对有误部分进行修改,评分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作改变。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755-21050737
采购方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宁路梦诗工业区A栋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01-202)
邮编:518000
联系人:王工
邮箱:wangrc@
电话:0755-23774723/0755-21000402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