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苏坡乡黄土社区4、6、10组新建商品住宅及附属设施项目景观、总平工程施工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3(2)绿化负责人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2)中绿化技术负责人更正为绿化负责人。
2、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中“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更正为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1.1条内容更改为: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 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为: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注: 1、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造价专业)的造价专业人员。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造价专业)的造价专业人员原则上人数不少于3个。 |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中,“1、 项目经理:,2018年01月01日以来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1分,最多得2分;”更正为“2018年01月01日以来,每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400 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 2分,本项最多得2分。”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1年7月16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凯迪飞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6月30日
青羊区苏坡乡黄土社区4、6、10组新建商品住宅及附属设施项目景观、总平工程施工
答疑文件(一)
现就“青羊区苏坡乡黄土社区4、6、10组新建商品住宅及附属设施项目景观、总平工程施工”招标中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2) 要求“1、 项目经理: 2018 年 01 月01 日以来每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400 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此要求投标项目经理需要2018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完成两个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市政公用施工业绩,经我公司认真调查核实,该要求设置非常之高,我公司认为该条件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做。
答:本项目控制价为14689896.07元,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2) 中要求每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400 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 1 分,最多得2分,仅作为加分项,并不是要求至少具有两个类似业绩,故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更改为:2018年01月01日以来,每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400 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 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3)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绿化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均应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本条内容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2)项目管理计够评分标准中的技术负责人,绿化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前后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技术负责人为该项目的总技术负责人(负责道路管网景观等的技术工作),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3(2)的绿化负责人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2)中绿化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为绿化专项,
二者岗位及工作的范围不同,不发生矛盾。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要求“1、 项目经理:,2018 年 01 月01 日以来每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400 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此条款要求项目经理在2018年以来需要提供两个1400万元的市政公用业绩我公司认为设置不合理,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为某投标人量身定制。望招标人取消此条款。
答:本项目控制价为14689896.07元,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2) 中要求每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400 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 1 分,最多得2分,仅作为加分项,并不是要求至少具有两个类似业绩,符合相关规定;
更改为:2018年01月01日以来,每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400 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 2分,本项最多得2分。
4、招标专用合同条款“1.13当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或工程变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程量的 15%时,实际完成 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单价按投标人的中标税前综合单价的 95%计算;当减少超 过 15%时,单价按投标人中标 税前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增加工程量的单价按中标税前综合单价的95%计算,减少超过15%时,单价应同等原则,按中标税前综合单价的105%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专用合同条款“1.13、10.4.1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采用 补充综合单价的办法进行组价(含措施项目清单单价),综合费下浮10%。” 提问:现已采用2020计价定额,且对新的综合单价不应明确下浮比例,下浮比例可参照投标下浮比例执行。请招标人修改
答:修改为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6、招标专用合同条款“2.4.2(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不提供,承包人自行 了解、收集。” 提问: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资料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场地内的总包施工单位正在施工中)。
7、招标专用合同条款7.5.1如果由于发包人指示的设计变更和增加的工程量,确实影响关 键工序需延长工期的,按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给予承包人公平合理 的延长期,但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损失和费用的索赔要 求;也可以要求承包人采取合理措施压缩关键工作工期保证工期按 期完成,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要求。 提问: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发包人应顺延工期且承担相应的费用。请招标人更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多处出现“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定额延用错误。 提问:现已使用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请招标人更改。
答:修改为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9、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1可调价格的材料品种:即招标时规定了风险系数范围、可以调整价格的材料。具体品种有:钢筋(土建结构用)、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主电缆( 规格以上),风险系数为5%。 提问:调差品种较少,建议按照川建造价发2009 75号文执行。
答:本项目工期短,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规费调整:工程竣工结算时规费按承包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中核定的标准和审定的定额人工费计取。 提问:根据2020年计价定额规定,现已取消规费证的核定,规费现分为4级,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规范应按1档费率计算。请招标人更改
答:修改为按照2020年计价定额规定的企业资质对应的取费类别进行结算。
11、专用合同条款12.4.4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在付款总额拨至扣除暂列金、安全文明费的合同价款的80%后停止拨付进度款,待结算审计完毕且资料归档合格后一个月内拨付至审定结算总款的97%,剩余审定结算总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提问:审计不应作为结算支付的依据。请招标人更改
答:为建设单位的结算审计(非政府的第三方审计),按招标文件执行。
12、专用合同条款15.2.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 个月(防水工程为 5 年)。以及15.2.2发包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 30 个 月。以及15.3质量保修金金额为本工程最终结算总价款的 3%,发包 人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二年、且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质量 保修责任后支付至工程最终结算总价款,在乔木成活保质期期满后 30日内一次性返还承包人。质保金支付不计算利息。 提问: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不应延长,且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质保金。请招标人更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专用合同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拖欠工程款60天内(含60天)承包人不得停工;60天以上天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息,承包人也 不得停工,且也不得申请延长工期。 提问:发包人应该按照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付款,延期支付不管多少天均应承担相应利息,且承包人有暂停施工权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21.14安全文明费按照基本费率计取。 提问:根据政策性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由基本费与现场评定费构成,且应根据评定结果计取现场评定费。请招标人更改
答:有建设主管部门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评价按照评定结果计取,无建设主管部门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评价打分,按照基本费率计取。
15、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人的违约处罚较重。如:合同工期(含批准的索赔工期)每拖延1天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如出现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含批准的索赔工期)完工或 工程关键线路里程碑时间拖延14天以上等特殊情况时,发包人有权 对承包人的施工任务进行调整。发包人下达指令后承包人应立即执 行,双方责任等相关问题的协商、解决均不得影响对发包人指令的 执行。 提问:请招标人调减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2.2.3(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技术负责人 绿化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提问:请招标人明确绿化技术负责人是否为须知前附表的绿化负责人。
答:是。
17、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 项目管理机构 注:(1)以上人员应附相关注册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的扫描件。” 提问:请招标人明确以上人员是否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分办法提供相关证件并提供身份证即可。
答:按“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项目管理机构”注中附相关资料。
18、提问:《招标文件》第45页,评分办法2.2.3(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施工方案、安全应急预案与技术措施 安全应急预案通过拟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还是由投标人自评,若由投标人自评,具体由谁评审,招标文件未明确,请招标人明确。
答: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人:成都凯迪飞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