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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桦甸市金沙河合兴号屯段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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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桦甸市金沙河合兴号屯段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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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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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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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金沙河合兴号屯段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DZC20220530027-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桦甸市金沙河合兴号屯段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已由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220507]-0021号批准采购。桦甸市金沙河合兴号屯段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桦甸市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ZC20220530027-1 ;
2、项目名称:桦甸市金沙河合兴号屯段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
3、预算金额:137.9397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137.9397万元(人民币)
5、资金财政拨款;
6、采购需求:2021年水毁修复施工(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l76-2007)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的合格工程;
8、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完工;
9、工程地点:桦甸市金沙河合兴号屯段;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响应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9日16:00止。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桦甸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桦甸市市民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一(桦甸大街6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桦甸分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桦甸市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3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桦甸市市民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一(桦甸大街6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本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7,500元), 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52 53。
5、投标保函。投标人也可采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系统的通知》中的文件附件3《吉林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2020年10月9日发布的通知)。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账户进行支付。(注: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如采用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应通过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办理。)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7、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桦甸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桦甸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桦甸市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吉林省桦甸市人民路57号
联系方式:宗照志 0432-66222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剧院路环宇天地29-15
联系方式:钟岩 1776780777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注: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须知
1.疫情期间应遵守当地防疫规定,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2.开标地点:桦甸市市民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桦甸大街66号)
3.中心入口:
3.1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正门进入,电梯直达五楼开标室。
3.2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南门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
4.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吉林市地区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桦甸市本地人员。(投标人(供应商)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
5.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得超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原则上限制一人。
6.参与开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吉事办”APP小程序(未提前准备好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APP小程序,但因下载注册“吉事办”而错过开标时间的后果自行承担),扫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8.招标人(采购人)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离开。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9.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专家通道离开,代理机构等人员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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