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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射流控制虚拟飞行试验平台及地面站研制项目需求对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北京射流控制虚拟飞行试验平台及地面站研制项目需求对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北京
发布时间:
2022-08-16
详细内容:
发布单位:军事科学院:2022-08-15 16:14:10截止时间:2022-09-13

统一信息编码:HLJDXQ20220815001

项目编号:/
采购阶段:研制
需求分类:研究技术类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要内容

射流控制虚拟飞行试验平台及地面站研制项目

需求对接公告

现发布某单位射流控制虚拟飞行试验平台及地面站研制项目需求对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射流控制虚拟飞行试验平台及地面站研制;

(2)项目内容:研制一套具有亚音速飞行能力的射流控制飞行验证系统,包括飞行试验平台和地面控制站,并完成系统集成测试和试飞验证工作。飞行平台要求选用现有成熟无人机平台进行改装,以搭载射流环量控制原型系统进行飞行验证,地面站应与飞行平台通信接口相匹配。主要技术指标如下:1)飞行平台采用飞翼布局、轮式起降,翼展5m~6m之间;2)飞行平台最大平飞速度≥0.6Ma,最大飞行速度≥0.7Ma;3)飞行平台最大飞行高度≥10000m;4)飞行平台最大起飞重量≥500kg;5)飞行平台航时不小于60min,航程≥450km;6)飞行平台搭载能力≥50kg;7)地面站无线通信具有双余度配置和管理能力,通信距离不小于200km;8)飞行平台寿命:使用寿命不少于15个起落。

二 企业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二)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三)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夫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含相互持股30%以上或者股东完全相同的情况)、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六)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产品制造商必须是无外资背景的内资企业[企业无外资背景是指产品制造商在注册时无外资投资,企业持续期内无外资持股(外资在二级流通市场通过购买股票产生的持股,若占比不超过总股份的5%且无公司经营管理权,则不属于有外资背景的情形)。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1)时间:2022年8月16日上午9:00至2022年9月13日下午17:00;

(2)有意向供应商于2022年X月X日下午17:00前将填写完成的《网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至uavflywing2022@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射流控制飞行验证系统研制+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未发送《网上报名登记表》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现场对接。

四 现场对接时间、方式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四川绵阳,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方式:指定专人现场提交资料,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供应商人员为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人数不超过3人。

五 现场对接需提交以下资料

(1)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下载《保密承诺书》(附件3)模板填写;

(3)下载《投标意向函》(附件4)模板填写;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声明;

(7)提供有效的近三年(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与财政部门发生经常性缴、拨款关系并按规定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的其他单位,可以提供最近一次经上级批复的决算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来任意1个月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为无外资背景企业的声明(格式自拟,事业单位除外);

(10)提供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夫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含相互持股30%以上或者股东完全相同的情况)、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的声明函(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自拟;提供所有股东的信息和关联公司的信息。

(11)提供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提供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4)现场对接需制作PPT演示,可携带光盘或自带电脑。PPT内容需对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响应,提出相关建议;可介绍单位相关业绩或资质能力材料。

备注:以上对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现场对接时提供纸质版资料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光盘)。对接资料不要求密封。以上所有提交资料概不退还。

六 需求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求对接公告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七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联系人:朱工;杨工

电 话:15908201086;18281451785


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二)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三)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夫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含相互持股30%以上或者股东完全相同的情况)、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六)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产品制造商必须是无外资背景的内资企业[企业无外资背景是指产品制造商在注册时无外资投资,企业持续期内无外资持股(外资在二级流通市场通过购买股票产生的持股,若占比不超过总股份的5%且无公司经营管理权,则不属于有外资背景的情形)。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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