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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招标“屠坞竹海艺术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招标“屠坞竹海艺术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详细内容:

“屠坞竹海艺术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屠坞竹海艺术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经投[202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东村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东村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庭镇屠坞自然村

规模:以特色田园乡村为基地,对整个村庄进行环境整治、道路修整、沟渠疏通、绿化景观节点改造、房屋修缮等,总投资12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39844001001
“屠坞竹海艺术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设计
“屠坞竹海艺术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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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在职员工。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9月01日00:002022年09月06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4日 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1.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园林等设计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2.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景观绿化、市政等;3.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5.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双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如是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扫描件、高级工程师职称扫描件;8.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9.补偿方案: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第二名未中标单位给予2000元、第三名未中标单位给予2000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一个月内应与甲方签订补偿协议,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10.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11.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四、关于投标失信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1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五、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六、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东村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吴中区金庭镇
地 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12幢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168
联 系 人:
陆斐
联 系 人:
周丽娟、王静怡
电 话:
0512-66276343
电 话:
0512-65981698
传 真:
传 真:
0512-6598169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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