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镜湖新区梅山广场地块风冷热泵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镜湖新区梅山广场地块风冷热泵项目;招标人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绍兴镜湖新区梅山广场地块风冷热泵项目。
2、招标范围:绍兴镜湖新区梅山广场地块风冷热泵机组(包括但不限于130KW风冷热泵机组、循环水泵、自动补水装置、阀门、配电柜、管道、电缆、机组基础等)的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维保及拆除等全部服务。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资金 自筹;
5、招标估算价:120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符合本次招标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7、工期:在接到招标人备货通知后25日内完成备货;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72小时内发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交货后,应在35日内完成安装,并达到可进行系统调试的要求。招标人提出拆除要求后,应在7日内完成拆除,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风冷热泵机组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风冷热泵供应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资料要求: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1418619632@qq.com邮箱内,资料:营业执照、业绩合同、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近三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社保证明及联系方式。(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无需提供。)。
3、招标文件售价(元):0元。
五、其他有关内容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4万元;形式:转帐或电汇;收款人: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336006110013000061805 ,开户行:交通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注: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提前办理。),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2、评标入围方法:现场随机抽签入围10家单位。
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中标方式:最高得分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截止时间:根据《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投标人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标书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1年11月18日14:00至14:30递交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5号楼1楼开标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采用顺丰邮寄标书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1年11月17日17: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至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2012号一楼,联系人:杨平川,电话15557512151),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5、招标单位联系人:查震源,联系电话:0575-8826219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平川,联系电话:15557512151;
监督单位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五、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
监督单位: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