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培训机构:
为鼓励用人单位与各级各类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209号)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21年度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订单企业、培养对象遴选
订单培养重点支持新兴产业、现代产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同一区域有相同专业(工种)需求的企业可选定一家企业牵头联合签订订单班;订单企业确定后,由订单企业根据要求和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培养院校和培养对象。
二、制定培养计划、签订培养协议
订单企业、合作院校应根据培养目标,联合制定培养方案,确定年度培养计划,并由订单企业、合作院校、培养对象签订三方协议。
三、报送材料
各有关企业于7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PDF版,花名册需同时提供word版)报送县人社局职建科。
联系人:郑勇;联系电话:0533-6965272;报名邮箱:gqxrsjzjk320@zb.shandong.cn。
附件:1.
关于印发《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2.
关于组织2021年度首批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pdf
3.
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需提交材料.doc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