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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新媒体信息服务采购项目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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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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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媒体信息服务采购项目
未终止
:2026-04-15
正文
正文
2026年新媒体信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新媒体信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6-10928),招标人为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负责网站、、公众号等多平台互联网信息服务项目的内容编辑、上传与发布。同时,拓展信息服务业务,深入调研服务需求,为重点客户提供网络舆情全流程服务,包括舆情信息采集、实时监控、深度分析及有效引导等咨询工作,并依据服务情况,定期向客户出具专业舆情报告。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1.2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1)预估金额:【1622.65】万元(不含税);
(2)项目类型:【服务】;
(3)★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4)★服务地点:福建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个,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份额比例为100%,中标人份额(含税)=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中标人份额比例。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新媒体信息服务采购项目
新媒体信息服务
/
1项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22.65】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1.6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的设置,团队整体配置如下:为本项目配备【2】支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每支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新媒体信息处理人员【5】人、新媒体信息需求分析人员【2】人、新媒体平台信息运维人员【2】人)。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服务资格要求:
2.3.1 服务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服务。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5日18时00分00秒至2026年4月20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6楼招标分公司】。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1报名方式:进入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链捷招:
4.3.2注册审核商务专员:用户注册、审核、文件下载、发票领取及平台相关问题请联系【注册审核商务专员,联系电话:18060753032;QQ:2480833630】。
4.3.3发票领取:进入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4.6若公告附件无法下载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时00分00秒】。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第五会议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采用快递邮寄的方式递交的,投标人须为投标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快递邮寄延误等原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文件寄出后请第一时间将邮寄信息(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快递单图片及快递单号)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李博涵】,电话:【13395089667】,电子邮箱:【@】。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1唱价方式:
本项目通过网络唱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唱价,邀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网络会议室。
投标人可通过智能设备入会(PC、iPhone/iPad、安卓手机/平板),登录网址
5.4.2为确保投标人及时顺利进入,网络会议将于开价前30分钟完成调测并开通,若投标人无法进入网络会议室请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人:【李博涵】,电话:【13395089667】,电子邮箱:【@】。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6.2注册网址:(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7号】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施经理】
电 话:【0591-8336517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项目报名、纸质标书接收、银行保函(如有)接收及退回、保证金退款、代理服务费开票等内容请联系开评标综合事务专员,联系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开评标综合事务专员:
【李博涵】,电话:【13395089667】,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疑问、澄清、异议等内容咨询请联系项目负责人,项目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项目负责人:【 张斌 】 电话:【18506903235】电子邮箱:【@】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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