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格尔木市分公司集约送达及辅
助事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尚诚弘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格尔木市分公司集约送达及辅助事务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格尔木市分公司集约送达及辅助事务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QHSC-FW-26004。
三、项目概述:该项目需采购格尔木市分公司集约送达外出送达、辅助事务业务(包含送达调度/地址采集、档案管理、执行局送达调度、信息录入随案同步、导诉、综合)外包服务。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即中标后签订首年合同,第二年根据首年合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协商续签次年合同,若协商不一致,首年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无续约义务)。
四、招标内容:该项目需采购格尔木市分公司集约送达外出送达、辅助事务业务(包含送达调度/地址采集、档案管理、执行局送达调度、信息录入随案同步、导诉、综合等)外包服务。预算金额102.97万元/年,采购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即中标后签订首年合同,第二年根据首年合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协商续签次年合同,若协商不一致,首年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无续约义务)。总预算金额205.94万元(以上费用均包含社会保险费、福利费、税费等其他一切不可预计的费用),服务地点:格尔木市金峰中路37号。本项目中标一家供应商,备选一家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确定中标人内容。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内容,投标人单项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格尔木市分公司集约送达及辅助事务业务外包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