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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可向云南西南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或远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NZX2026-105ZBC1
2.项目名称: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5.采购需求:云南省老年病医院采购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1批,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元)
合计(元)
1
24小时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
10
台
30,000.00
300,000.00
合计(元)
300,000.00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所有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然终止。
7.交货地点: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内部指定地点。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5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所投产品须具备的资质:
(1)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2)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