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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年日常房屋和房屋附属空调设备维修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年日常房屋和房屋附属空调设备维修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6-04-14
详细内容: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年日常房屋和房屋附属空调设备维修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6-04-14



正文

正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年日常房屋和房屋附属空调设备维修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年日常房屋和房屋附属空调设备维修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9-02-04A-2026-D-F-A0722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标段一: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局房楼宇(含通信机楼)的房屋维修及改造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税)以下);标段二:各楼宇及营业厅的空调设备系统、新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维修服务。



1.2.1项目性质:房屋及附属空调设备维修。



1.2.2招标规模:预估限价后采购规模不含税为1,600.00万元(其中标段一:房屋维修1200万元,标段二:房屋附属空调设备维修400万元)。



1.2.3实施地域:北京市。



★1.2.4 工期及保修期



(1)工期要求:依据具体订单下达的工期要求。



(2)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最低为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投标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



★1.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2.6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技术相关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划分2个份额,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标段投标,标段间可兼中。



标段号







内容







排名







份额(约)







对应区域







预估费用-不含税(万元)(限价73.85%后)









标段一







房屋维修(局房楼宇(含通信机楼)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税)以下的房屋维修、改造)







第一名







60%







东城、朝阳、顺义、平谷、怀柔、密云、延庆、通州局房楼宇及所属营业厅







702.00









第二名







40%







西城、海淀北、昌平、丰台、门头沟、房山、大兴局房楼宇及所属营业厅







498.00



 



标段号







内容







排名







份额







对应区域







预估费用-不含税(万元)(限价76.13%后)









标段二







房屋附属空调设备维修(各楼宇及营业厅的空调设备系统、新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维修服务)







第一名







60%







北京市







240.00









第二名







40%







160.00



1.4★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房屋维修部分:本项目房屋维修部分维修折扣最高限价为73.85%,份额一折后不含税总价限价为702.00万元,份额二折后不含税总价限价为498.00万元;



标段二:房屋附属空调设备维修部分:本项目房屋附属空调设备维修部分维修折扣最高限价为76.13%,份额一折后不含税总价限价为240.00万元,份额二折后不含税总价限价为160.0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房屋维修部分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2资质要求:



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2条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房屋维修或房屋改造或装饰装修等)的业绩合同,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



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员:本标段须至少提供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专业维修人员:本标段须至少提供5名专业维修人员,专业维修人员中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包括高处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允许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每类证书不少于1人。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并备注人员角色,标段内及标段间人员均不可复用。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2)-4)中所有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5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联合体要求: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5)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6)近两年(自2024年3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7)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5年3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1)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2)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3)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5)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2: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2.8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标段二:房屋附属空调设备维修部分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2资质要求:本标段不涉及。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空调设备维修类)的业绩合同,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2)维修服务人员:本标段须至少提供5名专业维修人员,专业维修人员中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包括高处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允许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每类证书不少于1人。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并备注人员角色,标段内及标段间人员均不可复用。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5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联合体要求: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4月15日8时30分至2026年4月21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10-585032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



邮    编:10006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7227



联 系 人:王豆豆、孟庆宝、曾欢、于佳怡、高京奥、赵宏月、高寒、魏宝强



电    话:15600511005(王)、15321862126(孟)



电子邮件:1560051100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0 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4-14 14: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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