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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捷顺科技大厦一阶段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用电协议-2026续签]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未终止
:2026-03-1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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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捷顺科技大厦一阶段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用电协议-2026续签直接采购公示
观澜捷顺科技大厦一阶段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用电协议-2026续签采购人为龙华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观澜捷顺科技大厦一阶段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用电协议-2026续签,站址编码: ,为保证通信设施运行正常,需进行物业租赁续签,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该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适当场地。原合同编号:GDGSZ2213491AGN00,租金:无,原电费:0.85元/度,原合同期限:2021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共60月。
2、谈判过程:经我方友好传达政府出台的转供电、室分场地免租等相关文件,并经多次协商,对方决定续约,即,租金:无,电费由原0.85元/度,现0.85元/度,涨幅:0.00%。续签60月。
3、谈判结果:经谈判,租金:无,电费:0.85元/度业主提供三个月电费单据,作电价超标审批依据。签署期限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31年7月31日止,共60月。
4、其它:对方提供增专。甲方联系方式:蔡传亮 18025587724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需要向原成交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晋强,1338037281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02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龙华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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