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拟招标项目“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传统村落保护暨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于2026年03月06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以上人员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岗位证、社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现修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检)员 1 人,安全员 2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以上人员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岗位证、社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招标文件涉及此澄清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文件预览:澄清说明.pdf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