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真实、生动展示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建设和发展面貌,传承办学精神,彰显办学特色,丰富校史馆馆藏,现面向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历届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各类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
一、征集范围
学校自建校以来各个时期的校史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内容
1.文本资料类。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筹建、发展的批文、文件、报刊等;上级支持与领导关怀、所获各级各类荣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重大建设理念的提出与实践、重大活动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技能竞赛、合作交流、教材编写出版等文本资料。
2.影像照片类。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以及各方面重要活动的影像或照片;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调研、讲话等影像或照片;重要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讲座、学术交流等影像或照片;各级各类竞赛获奖的影像或照片;学校各历史阶段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和影像;校友在工作中取得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事迹的影像或照片。
3.实物资料类。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读书笔记等;师生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使用的具有纪念价值的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等)、实物(如校徽、印章等具有时代特征的物件);用于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等;各历史阶段对外交流与合作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等;学校历任党政领导、校友正式出版的各类著作、作品,以及各项成就或荣誉证书、文件等。
4.口述类。老领导、老教师、老校友回忆学校发展历程的文字记录、录音、访谈视频;了解学校历史的社会人士提供的口述资料或佐证信息。
5.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海院历史的重要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征集长期持续进行。
四、征集方式
1.捐赠:持有人自愿将校史资料或实物无偿捐赠给学校,学校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颁发捐赠证书。
2.复制:对特别珍贵的校史资料或实物,持有人可提供复制件(如扫描件、照片等),原件由持有人保存。
3.代管:对不愿意捐赠或不愿复制原件的珍贵资料、实物,如愿意提供展出,可协商由学校暂为保管并签订保管协议。
五、征集说明
1.所提供的各类校史资料,请一并提供有关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事件等),同时注明提供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学校将登记造册并做好保管。
2.捐赠品必须来源合法、背景合理、真实有效。提供者需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为复制品请注明;所提交资料均应确保无权属纠纷,无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情况;提供者享有著作权、专利权的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
3.参与征集即视同接受本通知相关规则要求,同时授权学校用于但不限于宣传展陈、网络传播等相关使用。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学校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昕昕
联系电话:0535-2922076
邮箱:270321720@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西路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