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度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CG0037FW20260203
竞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9日
第一章 采购公告
2026年度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一、致投标单位: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经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本项目现组织竞价采购。
1.项目名称: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G0037FW20260203
二、项目概况:
1.矿区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执行自行监测内容与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 息公开平台要求,公司需开展矿区年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3.项目内容如下:根据公司尾矿库、采选工程及30万吨选厂环评报告,2026年环境监测内容包含矿区地下水、地表水、矿坑涌水、环境空气、噪声、土壤等监测项目,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年度环境监测工作并出具监测报告
3.服务周期及地点: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该项目实际合同工期为准。
2、项目地点: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呷村矿区。
3、报价人所报价格,包含现场勘查、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交通及会务费等与本合同业务相关的一切费用,若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不含税金额进行税点调整。
4、资金企业自筹。
5、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服务质量标准。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7、踏勘现场: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
8、保证金及提交方式:本项目无需保证金。
三、合格供应商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冶金矿山工程或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
2.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情形列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获取文件:
1.响应性文件:电子报价文件(盖章扫描版)上传至《西部矿业阳光电商平台》。
2.递交响应性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16时0分。
(2)递交方式:由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报价文件(盖章扫描版)上传至《西部矿业阳光电商平台》。电子报价文件未按时上传至西部矿业阳光电商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备注:建议报价人至少提前半小时将报价文件上传,以避免由于系统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上传。)
(3)提交响应性文件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书等(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作为废标处理。
(4)开标时间: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9日 17时 30分至2026年 3月 12日14 时。
(5)联系人:张星 电 话:1369721552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竞价采购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2、项目概况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3、合格供应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冶金矿山工程或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
2.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二、采购文件的组成
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询价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在下载采购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查看采购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方人提出,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参与询价的投标人。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盖章扫描后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商务部分: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等。
2、报价部分:报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由报价人将电子报价文件(盖章扫描版)上传至《西部矿业阳光电商平台》,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响应人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上传电子报价文件的;
(2)响应性文件中的相关资料未加盖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3)响应人名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一致的;
(4)改变采购文件提供的设计偏离的;
(5)经评审小组认定响应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6)响应性文件中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五、评审
5.1 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是评标的主要原则。
5.2 评审程序
(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所有评委在评审前要认真领会和熟悉标书,掌握评标程序和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的实施办法。
(2)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符合性检查
序号 | 评价项目 |
1 | 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的有效性 |
2 | 投标人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
3 | 报价的2026年度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4 | 本项目方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5 | 报价的盖章版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有一项不满足以上条件视为否决报价处理。
(2)价格比较
按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5.4定标
评标委员会向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意见,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六、合同授予
1、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七、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采购合同文本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合
同
书
合同名称: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2026年度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甲 方: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2026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呷村矿鑫源办公楼
呷村银多金属矿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托方):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项目的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服务成果、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的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一、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环境委托监测项目。
二、监测技术服务类别
本合同属于:
1.环境影响评价监测□;
2.竣工验收监测□;
3.排污许可申报监测□;
4.其他委托监测R。
三、监测技术服务内容
本次监测为委托检测,具体项目内容:见附表。
四、工作条件和要求
1.提供监测对象及服务项目相关资料、信息等,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工程的基本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图。
2.提供监测服务所需工况、场地、设施、安全条件和其他工作条件等。
3.确保生产正常运行,甲方不得在采样前做任何影响监测结果的工作。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一切监测所必须的样品、资料和技术文件,并保证提供的一切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在实施采样前,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技术人员有关的规章制度,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乙方监测、采样的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条件、场地和装置安全,并安排一名熟悉甲方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采样,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技术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方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经甲乙双方认定后,可于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检测报告》。
(4)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监测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检测服务,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完成本次检测工作。
(2)采用合适、谨慎的态度以及科学准确的工作方法,以保障提供优质高效的监测服务。
(3)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监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监测的项目,应向甲方说明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4)就监测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的咨询。
(5)乙方所出具的监测报告仅对被送检样品或现场采取的样品负责。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责任不能超出乙方对样品作出的监测报告的范围。
(6)乙方采样人员在现场采样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因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导致自身、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仅对本次服务的合法、合规及数据、报告结果真实性负责;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监测结果不达标,甲方不能拒付尚未支付的费用或要求退还已付费用;如甲方要求再次监测的,需对相应的环保设施进行整改完成后,另行委托监测,监测费用重新商议。
六、合同完成期限
在满足正常监测工作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按照,《2026年度环境检测方案》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到矿开展现场监测工作,采样完成后20个日历天数内出具实验数据,30个日历天数内向甲方提交正式监测报告2份。
七、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费用
本合同检测费用总额元,大写:人民币:(含 % 税),不含税元,大写人民币:
技术服务费包含√报告的编写费、√现场勘测费、√交通费、√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专家评审费。
(二)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检测报告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含 6% 税)发票,在财务挂账1个月,一次性支付合同费用(含 6% 税) 元,大写:人民币:。
以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取样、检测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
八、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二)若甲方逾期付款,则需每日按逾期未付款额的0.5‰支付滞纳金给乙方。但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同时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主张权利的差旅费等费用。
(四)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五)乙方提交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无偿进行整改,整改超过3次(含3次)仍未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报告负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保密条款
(一)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以及环境状况、产品技术、生产工艺等承担保密义务。
(二)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如下内容:合作范围、内容、方式、费用、双方权利、责任、争议处理的方式等。
十、争议解决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一切修正补充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即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双方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三)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 4 份,乙方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附件: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环境检测方案
甲方: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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