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现就汕头大学2026-202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本项目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重招。诚邀符合资质要求,且综合实力强、服务质量优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汕头大学2026-202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二、招标编号:STU-FWZB-2025-13
三、招标内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四、批准预算:54万元(约三年)。
五、经费财政性资金。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已按要求完成汽车维修经营管理备案或持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需提供属地交管部门签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见附件10)或相关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报名—汕头大学2026-202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重招)(包组×)” 为邮件主题。
3.以邮件的附件方式附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报名/投标函(格式见招标附件1);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5)提供属地交管部门签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见附件9)或相关道路经营许可证。
(6)缴纳税款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局征收税款后从税务系统的税票或完税凭证等)。若依法免税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招投标中心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核对,仅代表其报名的确认,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当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投标人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本公告附件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
十、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成立的评标小组负责对各参投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文南409室)。
2.投标时间:2026年3月31日9:00-15: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5时00分。
4.开标时间:2026年3月31日15时00分。
5.开标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文南409评标室。
6.本项目可接受投标人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接受以邮寄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若选择以邮寄方式提交,请投标人务必提前与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并确保投标文件提前寄达,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途中的一切风险及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失)。
十二、公告:
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 方队长:0754-86502809
2.招标组织: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754-86502988 邮箱:o_ztbzx@
3.监督部门: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0754-86502346 邮箱:o_jjs@
招 标 人:汕头大学
组织招标: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