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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第七期管汇采购框架协议-包4-105MPa及以上节流压井管汇管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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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第七期管汇采购框架协议-包4-105MPa及以上节流压井管汇管汇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南 |
发布时间: |
2026-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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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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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化第七期管汇采购框架协议-包4-105MPa及以上节流压井管汇管汇(招标编号:NWZ260324-2003-114974)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管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国石化第七期管汇采购框架协议-包4-105MPa及以上节流压井管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管汇
10.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通过API、ISO体系认证,提供齐全有效(开标日期为准)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具体如下:
(1)API系列证书,包含:API 16C,API 6A,API Q1;
(2)ISO14001(或GB/T24001),ISO45001(或GB/T45001,或OHSAS18000)。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2月1日到2025年11月30日(发票时间)内投标产品至少一份105MPa或以上节流压井管汇销售业绩证明,须附采购订单(合同)及对应发票,采购方必须是油气勘探开发企业。注意: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具备通径尺寸(105MPa及以上压力级别的供应商产品与表15-6(节流压井管汇通径尺寸及额定压力)比较覆盖率≥70%)的管汇阀门生产能力,提供第三方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须具备4种及以上(含140Mpa)压力等级的管汇阀门生产能力,提供第三方的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阀板、阀座高精度研磨机,具有加工中心或数控机床。提供设备图片、铭牌照片及发票。注意: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无发票时须提供资产划转等证明设备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管汇检测所需设备,具体如下:
(1)具有专用的不小于210MPa液密封试压设备。提供试验现场照片,提供设备图片、铭牌照片及购置发票。
(2)具有高低温试验室。提供设备图片、铭牌照片。满足API 6A标准PR2相应性能等级规定的试验内容。
注: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无发票时须提供资产划转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清单及质量管理承诺书(附件5,附件6)。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6日9时20分
至
2026年3月13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1.如采用保险、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入围)后请尽快在电招系统支付中标服务费或中标服务费预收款。
2.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为避免遗漏请尽量在平台中“提问模块”进行提问。
3.投标发票重要补充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查询截图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操作方法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工具”,投标人操作完成后应自行检查,确保发票信息在投标文件具体评审项响应界面完整体现。超5年的发票也需要按招标文件“投标发票要求”所述原则上传并引用。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投标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解释,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对投标报价被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徐源,郑凯
联系人:
华扬
电 话:
15939388507,0393-4816643
电 话:
023-88930293
电子邮件:
15939388507@,@
电子邮件:
wzhuay@
招标文件
2026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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