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一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0000001000288
项目名称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一期)
标段编号
E3200000001000288001001;
标段名称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3月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3月11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E3200000001000288001001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一期)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6]1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项目拟对5栋学生宿舍楼进行出新改造,修缮建筑面积22111平方米。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中央资金、省财政专项补助、政府专项债券、学校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物料表、概算编制)、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业深化设计及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补充设计等以及设备材料选型及物料表、用钢量计算表、用砼量计算表等)、主管部门意见征询、报批报审工作。初设与施工图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要求: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
2.5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1.1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