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康马县拉堆瀑曲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康马县弘康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康马县弘康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浩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计规模:治理河道1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设计。拟新增堤防15.5km,以及相关交叉建筑物。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全阶段服务工作;
2.3、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康马县;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
2.6、资金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须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cn)关注项目。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首次登录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完成交易主体登记。下述所称电子交易系统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
6.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西藏自治区水利网》上发布。
10.注意事项
10.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责任自负。
10.2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10.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10.4 其他:解密时间为发起解密后20分钟内进行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马县弘康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康马县
邮 编:857500
联 系 人:洛旦
电 话:15708016006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浩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
邮 编:857000
联 系 人:焦先生
电 话:1771198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