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询比价】保定区域保定混凝土阻锈剂询比价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05 |
|
详细内容:
|
询比价公告
保定区域保定混凝土阻锈剂询比价
:2026-03-05 16:26:18
保定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BDQY-XJ-2026-0197
采购单位:保定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10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0 16: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3-10 15: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3-10 16:00:00
采购类别:辅助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报名单位提供本单位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需提供具有资质(需通过中国计量认证)的第三方试验室出具的加盖CMA印章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BDQY-XJ-2026-0197)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BDQY-XJ-2026-0197)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阻锈剂
助剂及添加剂
粉体
1.000
吨
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若无特殊说明均以承兑为主。
保定混凝土
保定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下属3个站点:
东大洋站
正威站
华瑞诚站
阻锈剂
助剂及添加剂
液体
1.000
吨
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若无特殊说明均以承兑为主。
保定混凝土
保定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下属3个站点:
东大洋站
正威站
华瑞诚站
收货地址:
保定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本次询比价,旨在通过询比价的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阻锈剂供应商,选择最符合保定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需求和利益的服务。本次询比价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和需求的确定等,均由保定区域采购办公室和混凝土公司根据本次询比价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保定区域采购办公室以及混凝土公司对投标方提供之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或部分放弃采纳;投标方提供之报价单必须符合招标要求。
(一)采购内容:阻锈剂
(二)采购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
(三)送达地点:保定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大洋站(徐水)厂内指定地点、保定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华瑞诚站(徐水)厂内指定地点、保定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威站(白沟)厂内指定地点。
(四)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银行良好的信用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保障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相关资质信用证明材料。
6、需提供具有资质(需通过中国计量认证)的第三方试验室出具的加盖CMA印章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7、已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另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投标
1、本次询比价方式采用线上(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2、报名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公告为准
3、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公告为准
4、询比价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到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通过金隅冀东阳光招采平台上传电子版标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清晰并加盖公章格式。
6、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六)开标:
依据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中规定开标时间,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线上开标。
(七)联系方式
投标报名联系人:王均宝 18931281779
混凝土公司业务联系人:于海东 18813007456
二、供货要求
1、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GB/T 8076-2008、GB/T31296-2014、GB/T33803-2017的要求。
阻锈剂检测标准 (GB/T 8076-2008、GB/T31296-2014、GB/T33803-2017)
混凝土用阻锈剂的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混凝土用阻锈剂
氯离子含量/%
≤0.1
碱含量/%
≤1.5
硫酸钠含量/%
≤1.0
抗压强度比
3d/%
≥90
7d/%
≥90
28d/%
≥100
氯离子渗透系数比/%
≤85
硫酸盐侵蚀系数比/%
≥115
腐蚀电量比/%
≤50
粉状含水率/%
W>5%时,应控制在0.90W~1.10 W;W≤5%时.应控制在0.80 W~1.20 W(W为厂家控制值)
液体密度/(g/cm³)
D>1.1时,应控制在D±0.03;D≤1.1时,应控制在D±0.02(D为厂家控制值)
粉状细度/%
厂家控制范围内
PH值
厂家控制范围内
2、需求数量:东大洋站(徐水)、华瑞诚站(徐水)、正威站(白沟),各35吨(月暂估量)(具体数量依据按混凝土公司生产计划要求及通知情况而定)。
结算数量:以混凝土公司厂内汽车衡检斤为准。
3、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
4、供应过程中,中标单位应对供应物资采取妥善的安全保管措施,需提供有效的防雨、雪,保质量措施,运输时保证物资安全。
5、遵守混凝土公司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
6、由于需求方场地限制,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供应,如因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需方生产使用,一切经济赔偿由承运方承担。
7、运输车辆:要求供货车辆为国家环保标准国VI及以上车辆或新能源汽车(电车或氢能汽车)进厂,特殊时段要求全部新能源汽车进厂,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9吨。
8、最低保供量:根据混凝土公司通知量组织送货,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需求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话、或短信方式)之日起三日内必须达到加工要求的最低保供量,如若达不到,需求方(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9、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保供量,中标后需求方将严格按照投标人所承诺保供量进行保供量考核,无法满足承诺保供量的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并将该单位进行冻结或拉黑处理。
┃联系人
王均宝
/
1893128177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2-8806826
监督举报邮箱:jyhydqb@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