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外墙改造及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GHCG-2026-001
项目名称:外墙改造及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外墙改造及修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外墙改造及修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具体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外墙改造及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外墙改造及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至
2026年03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单位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否则报名无效。2.登记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向投标单位发售磋商文件。3.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磋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72号
联系方式:13619154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
联系方式:0915-3115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婷
电话:15809159650
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