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庄河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1日15:08
评审专家名单
肖景泽、马立阳、宁倩怡、吴志华、刘颖
总中标金额
¥14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冬竹
项目联系电话
0411-8437750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庄河市世纪大街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女士0411-89726603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207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冬竹0411-84377500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SHCG2025-1105(招标文件编号:SHCG2025-110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融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景泰汇小区A4—6、7、8号1—2层
中标(成交)金额:14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大连融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禽畜肉类、蛋类、奶类、水产品类、鲜蔬果及其他类食材,含相应配送
按实际要求供应
按实际要求供应
按实际要求供应
中标折扣率:
①禽畜肉类:89%
②蛋类:95%
③奶及其乳制品类:95%
④水产品类:90%
⑤蔬菜、水果类:90%
⑥其他食材(以上类别除外的粮油、调料等产品):92%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肖景泽、马立阳、宁倩怡、吴志华、刘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以预算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1.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39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91.1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48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411-89726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207号3楼
联系方式:刘冬竹0411-8437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冬竹
电话:0411-843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