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中地质工程勘察公司、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省龙岩工程勘察院:
根据《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将本次公告的永安汽车南站建设项目(二期)行包房(一)地质勘察项目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勘察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永安汽车南站建设项目(二期)行包房(一);
2、采购内容:永安汽车南站建设项目(二期)行包房(一)地质勘察;
3、采购人:三明市交运集团永安分公司;
4、地点:三明市永安市;
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二、最高限价:地质勘察钻孔深度110元/米。
三、文件组成
1.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勘察);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承诺函。
备注:以上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
四、付款方式:项目出具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并获得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正式发票15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成交办法:最低投标价法。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时,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六、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6年2月6日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至永安市燕江东路419号304室(资产管理科),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可以邮寄方式递交)。
七、开标时间:2026年2月6日9:4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永安市燕江东路419号5楼会议室。
九、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三明市交运集团网站( 电话:0598-3600031;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承诺函
2026年2月2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明市交运集团永安分公司:
本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永安汽车南站建设项目(二期)行包房(一)地质勘察项目相关业务联系、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性别:电话:
单位:部门:职务:
身份证号码: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承诺函
致:三明市交运集团永安分公司(招标人)
根据贵方永安汽车南站建设项目(二期)行包房(一)地质勘察项目询价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人民币元/米,并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承揽本项任务,承担失误引发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代表本投标人提交询价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承诺同意如下: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询价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我方保证遵守文件的全部规定,我方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永安汽车南站建设项目(二期)行包房(一)地质勘察工作,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违反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
3、付款方式:项目出具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并获得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商务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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