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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定远合作产业园(东区)启动区一期项目(池河路东段等道路部分)EPC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名称: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定远合作产业园(东区)启动区一期项目(池河路东段等道路部分)EPC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5-11-03
详细内容: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定远合作产业园(东区)启动区一期项目(池河路东段等道路部分)EPC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1小时前招标结果-中标江苏 - 南京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定远合作产业园(东区)启动区一期项目(池河路东段等道路部分)EPC项目2标段





省份/直辖市

江苏

地区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定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方式



赵夕伟 0550-4288661





代理机构

安徽汇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李莹莹 13855034908





所含内容



道路招标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安徽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见正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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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定远合作产业园(东区)启动区一期项目(池河路东段等道路部分)EPC 项目 2 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定远合作产业园(东区)启动区一期项目(池河路东段等道路部分)EPC 项目 2 标段









项目编号





czdygc202509-017









招标人





名称





定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定远县境内









联系人及电话





赵夕伟;0550-428866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汇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恒瑞城小区2幢2-13室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





李莹莹;1385503490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30日08时30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下浮率





25.95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姓名





①项目经理(建造师):张子根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杨欢









证书名称





①项目经理(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









证书编号





①项目经理(建造师):皖1122022202301319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AD245200082









工期(日历天)





210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43%执行,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招标代理费:69464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汇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恒瑞城小区2幢2-13室商铺 ,联系人:李莹莹;联系电话:13855034908。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股,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人:忽永亮,联系电话:0550-428863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551/Kb-DSJoBg7S5K-63lfJ3.html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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