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
磷石膏路用试点环保监测服务项目HBJC2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磷石膏路用试点环保监测服务项目(以下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天眉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天眉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磷石膏路用试点环保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磷石膏路用试点环保监测服务项目
2.2工程地点:四川省眉山市
2.3工程规模: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成都市双流区正兴街道,接国道108,经双流区永安镇接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再经黄龙溪镇、籍田街道,眉山市仁寿县、彭山区、东坡区、青神县,止于乐山市市中区牟子镇,接乐山绕城高速,路线全长94.496公里。
2.3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2.3.1本次招标范围:
以川高公司下达的磷石膏试点任务实施方案为依托,开展磷石膏路用试点工作,具体应用场景详见本公告附表1,针对上述应用场景提供环保监测服务。
2.3.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制订环境监测计划方案,全面及时地掌握试点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2)重点监测内容包括以下内容,对监测结果超标的情况及时报告招标人,并提供相关整改:
a.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包括公路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监测指标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常规检测指标及磷石膏特征污染物指标;
b.磷石膏及改性产物的污染特性分析,从道路工程使用的6类代表性材料(包括改性磷石膏、磷石膏路基材料、路面基层材料、边坡护坡材料、预制构件、无筋桥面铺装等)中采集代表性样品开展毒性物质含量检测及水浸出毒性物质含量检测,检测指标包括:pH值、氨氮、氟化物、总磷、磷酸盐、硫酸盐、镉、汞、砷、铅、铬、铜、锌、镍等;
c.服务期限内,共开展为期三次的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常规检测指标及磷石膏特征污染物指标;
d.编制完成《天眉乐高速磷石膏路用试点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与技术应用研究报告》。
(3)负责按照环保监测方案完成过程监测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环境监测数据及有关报告;
(4)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招标人开展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对外协调;
(5)编制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并通过地方相关部门备案;
(6)招标人要求的有关环境保护监测其他事项。
2.4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2.4.1标段划分:
此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 HBJC2。
2.4.2服务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8月31日且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后止。
(2)符合“工作内容”中的内容要求及时间安排,且中标人应当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并交付经招标人验收通过的正式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需满足以上资格要求。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应满足
(1)至少承担过1项固体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固危废”)固危废利用处置或环保(环境)风险评估相关业绩;
(2)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环保(环境)监测或固危废环保(环境)风险监测相关业绩。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至少需满足上述(1)、(2)项业绩其中之一,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合并业绩需满足(1)+(2)项业绩要求。2.若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仅认可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的业绩。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1)、(2)项业绩。
3.1.3信誉要求:
(1)对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在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
(1)具有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至少在一个固危废利用处置或固危废环保(环境)风险评估或高速公路环保(环境)监测或固危废环保(环境)风险监测相关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的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若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仅认可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具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1家牵头人加1家成员方),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牵头人和成员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3.1.1要求;
(3)联合体双方均至少需满足资格条件3.1.2中任意一项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合并业绩需资格条件3.1.2业绩要求;
(4)牵头人和成员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3.1.3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提供并满足资格条件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履行合同过程中,均应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获取方式为:自 2025 年11月1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13日0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磷石膏路用试点环保监测服务项目(可简写)。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