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高铁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包一 磨皮机、包二 切片机、包三 清洁机、包四 砂光机、包五 贴合机、包六 压花机、包七 冲孔机
公告名称:
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包一 磨皮机、包二 切片机、包三 清洁机、包四 砂光机、包五 贴合机、包六 压花机、包七 冲孔机
所属地区:
山东
发布时间:
2025-10-31
详细内容:





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联系方式:18953558697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WHYT/B-D03-2025-RM259-01-01



四、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项目名称





标段(包)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





1





包一 磨皮机





1套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下同)为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





2





包二 切片机





2套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下同)为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





3





包三 清洁机





1套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下同)为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





4





包四 砂光机





1套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下同)为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





5





包五 贴合机





1套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下同)为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





6





包六 压花机





1套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下同)为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万华电子材料公司PAD项目设备公开招标





7





包七 冲孔机





1套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下同)为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请到万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whchem.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2025-10-31起至2025-11-05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七、开标日期2025年11月20日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箱:ypshi@whchem.com



招标管理员:史玉澎



招标管理员联系电话:18953558697



采购员:陈俊昊



采购员联系电话:15801050981



九、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万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网址:https://ebidding.whchem.com/)和发布(网址:/)



十、其他投标人应先在万华招标网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十一、廉洁从业



为建立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现将招标投标活动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公布如下:



受理部门: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合规部



投诉电话:0535-8203820



投诉邮箱:whjc@whchem.com



通信地址:烟台市开发区大季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高铁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