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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监狱2025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陕西省安康监狱2025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陕西
发布时间:
2025-10-29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2025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CM-202524

项目名称:2025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米):



合同包预算金额:46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6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监狱实际使用需求供货,在接到供货通知后3日内送至指定地点。









合同包2(面):



合同包预算金额:5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谷物细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监狱实际使用需求供货,在接到供货通知后3日内送至指定地点。









合同包3(油):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植物油及其制品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监狱实际使用需求供货,在接到供货通知后3日内送至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合同包2(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合同包3(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面)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1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投标人须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逾期无法下载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4)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安康监狱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32号

联系方式:0915-3269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木竹桥安置点四排一单元

联系方式:15114839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5114839049

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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