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RCZZSJZX-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RCZZSJZX-1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的,仅计算一次;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4、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是指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或代厅审查或代部审查。 5、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6、“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 设计咨询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 | 地勘监理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地勘监理负责人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主要人员若同时承担了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则仅计算一次业绩;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5、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是指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或代厅审查或代部审查。 6、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7、“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8、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9、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5.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6.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承诺函。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7. | 联合体投标人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8.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 9.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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