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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码头堆场货物苫盖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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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唐山市】【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码头堆场货物苫盖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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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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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码头堆场货物苫盖项目(四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码头堆场货物苫盖项目(四次)招标。
2.1.2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6加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弘毅码头(含联运码头),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11加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码头,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中粮大道曹妃甸港西港码头有限公司。
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1.4服务周期:2+1年。
2.1.5最高限价:招标人依据苫盖包干单价(含人工苫、揭垛作业、对损坏的苫材进行更换等全部费用,同时苫材和耗材由中标人提供并属于中标人),按照相应实际苫盖作业量结算作业费用。苫盖包干单价限价如下:防尘网苫盖单价0.1414元/吨,篷布苫盖单价0.1434元/吨。年作业总量防尘网约5700万吨,篷布约1195万吨。注:(1)除招标人特殊要求外,其余出现货垛需多次苫盖、揭垛的情况均包含在包干费用内。(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2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苫材并安排人员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下属码头(含招标人统筹经营联运码头)堆场货物全天苫盖、揭垛作业服务,防止粉尘外溢,满足环保要求。包括苫材及耗材准备、自备废旧物资处置等工作。中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统筹经营的联运码头、招标人子公司西港码头分别签署合同,由合同发包方支付承包方作业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港口作业相关合同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提供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9 09:00:00
至 2025-11-0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8 09:00
,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形开标地点为曹妃甸区昱海澜湾F区1-1号楼岚枫酒店十二层120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展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企业 CA 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企业 CA 有一定周期。如有疑问请拨打河北 CA 客服热线:400-707-3355。注:①河北 CA 首次办理费用为 490 元(一年),年服务费 200 元每年。②如果潜在投标人已经办理以下任意一家 CA 证书,平台均可支持 CA 证书互认:企业 CA(电话400-707-3355)、山西 CA(电话 400-653-0200)、北京 CA(电话 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 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邢俸永,联系电话:0315-5309616,电子邮件:hxzb0315@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管中心
电话: 0315-8853767、0315-8853747
电子邮箱: cfdgzbzx@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码头堆场货物苫盖项目(四次)投标人/供应商8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6公里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0051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刘健、汪堃
联系人:
邢俸永、王泓伟
电话:
0315-8853767
电话:
0315-5309616、15131608826
传真:
/
传真:
0315-202335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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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0315@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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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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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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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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