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11#地块电力外线工程(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11#地块电力外线工程(暂估价部分)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4〕4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同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伍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9 09:00:00至2025-11-20 09:14:00,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0 09: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人:刘经理,电话:15511130525,联系人(代理机构):王亚男,联系电话:0311-86031288。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11#地块电力外线工程(暂估价部分)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云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63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石坊路95号保利广场(北侧)H2办公楼1802室
邮编:050003
邮编:050000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人:王亚男
电话:15511130525
电话:0311-860312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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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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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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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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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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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下:
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11#地块电力外线工程(暂估价部分)施工招标文件.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