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安康香溪洞风景区道路(金川二组路口至陈家沟)改建工程(含金川二组路口至香溪文化广场南门段)施工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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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监理服务 |
施工监理 |
1(298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29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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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香溪洞风景区道路(金川二组路口至陈家沟)改建工程(含金川二组路口至香溪文化广场南门段)施工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香溪洞风景区道路(金川二组路口至陈家沟)改建工程(含金川二组路口至香溪文化广场南门段)施工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发放磋商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系方式:0915-3226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联系方式:0915-322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文
电话:0915-32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