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充公告(项目编号:JG2025-4810)
增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5-4810)已于2025年10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
一、招标文件
1、《附录1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修改如下: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附录1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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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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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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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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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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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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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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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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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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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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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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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建筑设计类专业中级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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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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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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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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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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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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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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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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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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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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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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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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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暖通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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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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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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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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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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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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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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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后附各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上述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能兼任。
3、联合体投标的,除“勘察负责人”外,其他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牵头人人员。
4、本表的人员要求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一部分。
5、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入人员2025年8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
二、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