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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基站站址( 皋岸村等7个站点通信设备用电)使用费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未终止
:2025-10-28
正文
正文
通信基站站址( 皋岸村等7个站点通信设备用电)使用费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通信基站站址( 皋岸村等7个站点通信设备用电)使用费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采购人为江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甲方同意免费向乙方提供位于皋岸村等7个站点面积均为10平方米场地的场租,供乙方建设通信基站和架设天线。上述场地使用期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1年1个月。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为人民币0元/年。
用电方式:转供电,场地使用期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间电费按55000.00元结算(甲方提供票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另需要补充支付上述基站自 2020 年 10 月1 日起至2025年 10月31日双方已确认的电费金额,预估金额为 240000.00元(含税),若电费超出预估总金额,仍按实际使用度数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的结算账单为准,签订补充协议追加金额。预计电费总额约295000.00元左右。乙方在签收甲方开具发票后的一个月内向甲方账户打款。。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需要向原成交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建震,1330616722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蓝璐,1530158873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江阴分公司
日 期: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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