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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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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必须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务必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并上传系统。
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 年。
三、如有联机洽谈,回复时间为24小时内。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
四、技术条款:一、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变电站集控系统
二、适用范围及环境
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30℃~40℃,日温差:25℃
(2)环境湿度(相对湿度):月平均不大于90%,日平均不大于95%(25℃时)
(3)海拔高度:800米
(4)最大风速:35m/s
(5)没有导电尘埃与能破坏金属及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供电系统条件
(6)电源供应:220V AC;
(7)额定频率:50Hz。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为否决项):
★供方应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具有在110kV电压等级系统上已投入运行的产品,提供的产品应在电力系统运行过三年以上,且在近两年内未发生严重质量事故。
★供方应根据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功能要求和现场实际条件,全面负责所供变电站集控系统的功能结构和方案设计,负责所供变电站集控系统设备的精确安装尺寸,负责将所供设备出厂、运输并卸货至需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排专业人员现场进行变电站集控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供方提供的总体设计须包含在需方现有通讯架构下,集控系统通信组网的设计,负责与现有通信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现有通信系统情况详见本技术规格书中5.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中的5.2相关内容。
★供方所提供设备的各类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必须是国产正版软件,且应为主流版本。如后期因软件版权等相关问题与软件制造商发生商业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方全权负责。
★变电站集控系统建设过程中所需的辅助材料(光纤、尾纤、二次线、光模块、水晶头、网线等)由供方负责,所采用的辅助材料必须符合国标规定,须为国内一流厂家生产的产品,产品相关证件齐全。
★供方所供变电站集控系统应能够远方查询各子站监控系统故障录波及继电保护定值。同时,供方应负责子站所有需上传集控系统的设备的数据接入服务,包括子站的智能外挂设备,如电度表、选线装置、消谐装置、交直流系统、红外测温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集控系统应能实现对上述外挂设备的工作状态、异常报警、运行数据采集及存储等功能。如需综合自动化和智能外挂设备厂家配合,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供方承担。
★供方负责设备的出厂、运输并卸货至需方指定地点,供方负责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质保期内,供方应无偿提供所有非人为损坏的部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在质保期外的设备合理寿命期间,供方应进行免费维护。
★在安装、调试及之后的运行阶段,如发生设备异常,供方都有义务派出技术人员,协助需方解决问题。改造后的站点存在其他厂家的各类装置接入时,供方应无偿提供技术支持,按需方要求派遣技术人员赴现场将指定装置接入变电站集控系统,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单体装置上传集控系统、各类图表修改或增加、系统重装、更新数据库和版本升级、系统运行维护等一系列问题时应免费提供服务。同时,供方应保证在硬件使用期间,由于增加或升级装置,集控系统应免费进行升级,保证集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其它详见技术要求。
四、证件要求:
设备出厂检验报告、设备合格证。
五、检验要求:
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15日内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在交货地点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国家要求强制取证的物资,需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检验。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发询
附件下载
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名称
属性
操作
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docx 下载 报价文件.docx 下载 变电站集控系统技术规格书.doc 下载 商务要求文件.docx 下载【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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