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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5-10-28
详细内容:
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10-27



正文

询比标包文件

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标包1

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标包2



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标包1



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15-04D-2025-D-F-A2821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对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项目提供网络过渡期的割接服务、3年网络安全稳定保障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3采购预算:405660.38元(不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的物







采购预算(不含税)









标包1







运维服务







358490.57元









标包2







等保测评服务







47169.81元









合计







405660.38元









1.5项目地点:广西柳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服务期:



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 交付期:



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二级安全等保测评,并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各标包1名,共2名。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358490.57元(不含税);标包2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47169.81元(不含税),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总价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40 运维服务,CP01725测试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加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同类网络安全设备运维或维护项目业绩。



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供应商须投入本项目运维人员2人。



注: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3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且至响应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2: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加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提供测评服务的测评机构须具备有效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1.3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有效业绩。



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项目服务人员基本要求:2名(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



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2.2询比文件下载:潜在供应商登陆“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询比文件。



注:如潜在供应商无办理CA证书记录的,可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申领询比文件,同时应尽快完成CA证书办理,用于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如潜在供应商有办理CA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关联CA证书登陆平台并申领询比文件。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4未获取询比文件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资格。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



(2)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4)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6.样品的提交



6.1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电采”模块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龙城路32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邮    编:530028



项目负责人:廖丹、李广军、陈荣荣、李琳、单浩、潘文辉



电话:18607711923



电子邮箱:gcgxzbzx@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27日



 



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标包2



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15-04D-2025-D-F-A2821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对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柳东新区电子政务外网项目提供网络过渡期的割接服务、3年网络安全稳定保障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3采购预算:405660.38元(不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的物







采购预算(不含税)









标包1







运维服务







358490.57元









标包2







等保测评服务







47169.81元









合计







405660.38元









1.5项目地点:广西柳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服务期:



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 交付期:



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二级安全等保测评,并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各标包1名,共2名。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358490.57元(不含税);标包2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47169.81元(不含税),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总价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40 运维服务,CP01725测试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加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同类网络安全设备运维或维护项目业绩。



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供应商须投入本项目运维人员2人。



注: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3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且至响应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2: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加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提供测评服务的测评机构须具备有效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1.3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有效业绩。



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项目服务人员基本要求:2名(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



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2.2询比文件下载:潜在供应商登陆“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询比文件。



注:如潜在供应商无办理CA证书记录的,可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申领询比文件,同时应尽快完成CA证书办理,用于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如潜在供应商有办理CA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关联CA证书登陆平台并申领询比文件。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4未获取询比文件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资格。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



(2)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4)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6.样品的提交



6.1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电采”模块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龙城路32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邮    编:530028



项目负责人:廖丹、李广军、陈荣荣、李琳、单浩、潘文辉



电话:18607711923



电子邮箱:gcgxzbzx@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27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10-27 17: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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