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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第三次)询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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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第三次)询比文件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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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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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第三次)询比文件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10-27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标段编号:GDBBFA2025091600021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第三次)包括应急代驾服务、月度试车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预算:11.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
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
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
112000
广州
1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1
100%
广州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报结算单价(不含增值税)、项目总价款(不含增值税)和项目总价(含税),结算单价(不含增值税)必须低于其对应的最高限价,项目总价(不含增值税)报价必须低于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若响应报价或经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或等于报价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响应处理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9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车辆驾驶服务类项目。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项目团队要求:
(1)至少配备3名或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需至少2人持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准驾车型 B2或以上驾驶证。
(2)以上项目团队成员须提供成员列表、资质文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7购买团体意外险承诺: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15天内,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驾驶人员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额应不低于150万元/人/年(可多份保险累计叠加保额)。同时,须承诺在合作期间持续为驾驶员购买上述团体意外险。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承诺函,将否决其响应。
2.1.8服务质量及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提供 7×24×365 小时的应急代驾甲方自有发电车服务;接到甲方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停车点A取车,并驾驶至指定地点B;供应商需每月对甲方自有发电车进行试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月行驶里程不少于2公里;供应商须承诺负责驾驶车辆的人员持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准驾车型 B2或以上驾驶证,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承诺函,将否决其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5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5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5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4)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其他相关承诺要求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其他相关承诺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邮 编:
510620
邮 编:
510055
联 系 人:
李松
联 系 人:
卢兆荣
电 话:
020-38814268
电 话:
19124330115
电子邮件:
lisong.gd@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luzhaorong.gyl@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57635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询比标包文件
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第三次)
本询比项目为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标段编号:GDBBFA2025091600021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第三次)包括应急代驾服务、月度试车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预算:11.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
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
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发电车代驾服务项目
112000
广州
1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1
100%
广州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报结算单价(不含增值税)、项目总价款(不含增值税)和项目总价(含税),结算单价(不含增值税)必须低于其对应的最高限价,项目总价(不含增值税)报价必须低于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若响应报价或经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或等于报价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响应处理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9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车辆驾驶服务类项目。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项目团队要求:
(1)至少配备3名或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需至少2人持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准驾车型 B2或以上驾驶证。
(2)以上项目团队成员须提供成员列表、资质文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7购买团体意外险承诺: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15天内,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驾驶人员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额应不低于150万元/人/年(可多份保险累计叠加保额)。同时,须承诺在合作期间持续为驾驶员购买上述团体意外险。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承诺函,将否决其响应。
2.1.8服务质量及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提供 7×24×365 小时的应急代驾甲方自有发电车服务;接到甲方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停车点A取车,并驾驶至指定地点B;供应商需每月对甲方自有发电车进行试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月行驶里程不少于2公里;供应商须承诺负责驾驶车辆的人员持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准驾车型 B2或以上驾驶证,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承诺函,将否决其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5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5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5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4)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其他相关承诺要求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其他相关承诺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邮 编:
510620
邮 编:
510055
联 系 人:
李松
联 系 人:
卢兆荣
电 话:
020-38814268
电 话:
19124330115
电子邮件:
lisong.gd@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luzhaorong.gyl@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57635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10-27 20: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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