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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闽宁镇镇区公共消防安全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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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闽宁镇镇区公共消防安全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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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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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镇区公共消防安全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6401005358906429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银川市-永宁县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闽宁镇镇区公共消防安全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闽宁镇镇区公共消防安全改造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闽宁镇镇区公共消防安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5〕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维修改造1#、2#消防水泵房清理消防水池水泵房积水,清除室外侧墙表面装饰层,查找裂缝、布孔钻孔、灌注高强抗渗灌浆料,拆除新建室外散水及台阶,更换消防泵、配电柜、配套管道管件等。(二)新建3#消防水泵房项目位于闽宁镇老镇区新茂展示中心前广场内,建筑面积23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地下面积210㎡。消防水池有效容积260m³,地下一层层高6m,地上层高2.7m。结构采用剪力墙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抗震设防烈度8度等。外墙采用300厚自防水钢筋混凝土、3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钢化夹胶安全玻璃,内墙面采用防水无机涂料,楼梯间、内隔墙采用3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地面采用水泥混凝土,屋面、门窗采用钢化夹胶安全玻璃等。(三)维修改造高位水箱间及消防控制室高位水箱间利用原有人才公寓上的高位水箱间系统进行改造维修,消防控制室在原有建筑内改造2间,1间位于新镇区人才公寓一楼原有消控室内,1间位于老镇区新茂展示中心一楼,地面改为防静电地板,直通室外的门改为乙级防火门等。(四)配套设施新建De160钢丝网骨架管11200m、De160拉管3000m,增设水泵接合器46台、Ø2000预制钢筋混凝土给水检查井84座,新建控制电缆9200m、七孔梅花管7800m、电缆井43座,预埋SC125管900m、SC50入户管1200m,维修更换室外消火栓110座、消防水鹤12座,混凝土路面破除恢复14000㎡、绿化破坏恢复12000㎡等。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审查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复核施工图预算;对整个项目进行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勘察;审查合同履行情况;复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涉及造价方面的经济技术方案;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计量计价;核算整个施工周期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提供有关工程投资方面的咨询;审核工程进度款、复核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月结算、年度结算,为建设单位调整投资计划、动态控制工程款拨付提供建议;为保证工程节约投资提供合理化建议;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跟踪审计报告及结算报告。2.5 服务期限:工程控制价审核开始至竣工结算跟踪审计报告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完成造价审计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和技术能力,并有相应的经验和实例。具有规范和完善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熟知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熟知审计相关政策及制度;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管理工作。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统一查询结果为准)。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11月03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邮箱(3170633327@qq.com)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执业证、注册证)、“信用中国”网查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以上相关证件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一份原件加盖单位鲜章),邮箱报名时,上传以上报名资料的同时,备注报名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4.2 招标文件获取:报名通过后领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时00分。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蓝泰广场B座3层)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6号联系人:朱晓峰电 话:13995102861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商城A区7号楼811室联系人:贾羽电 话:18995123383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7日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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