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拟对神木县金源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债权本金余额46,745,000.00元,利息123,897,631.50元,其他权益404,600.00元,债权合计金额171,047,231.50元。同时对债权进行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义务承继人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该债权资产主要为榆林地区资产,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债权情况详细如下:
利息截至日: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其他权益 | 担保类型 | 保证人 | 抵押物 |
1 | 神木县金源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46,745,000.00 | 123,897,631.50 | 404,600.00 | 抵押+保证 | 神木县正北精煤有限公司、张治明、郭小刚、江波、蔡子明。 | 自然人裴建军(共有人刘巧娥)名下位于神木县大保当打坝梁村信用社南侧的房产(5283.01㎡),及自然人张宝军(共有人高美丽)名下位于神木县大保当打坝梁村信用社南侧的房产(108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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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折合人民币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债权文书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上述借款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为准。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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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9-886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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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