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资产情况
1、资产名称:库尔勒华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
2、所在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3、资产总额:截止基准日2025年9月25日,债权总额54,854,452.31元,其中本金0元;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54,854,452.31元(实际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4、担保及诉讼情况
抵押担保: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由库尔勒华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其所持有的位于库尔勒市香梨辖区友好路41号城外城汽配中心3栋3至6层,面积11566.58平方米、库尔勒市香梨辖区友好路40号城外城汽配中心(4、5、6、7、8栋共46套)面积4083.45平方米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由库尔勒华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担保: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自然人李乐、栗平承担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已取得强制执行证书。债权资产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长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咨询。
二、处置方式
债权公开竞价转让。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下列人员或机构除外: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 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的书 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以上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应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991-2828403邮政编码:830000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80号联合办公楼
征询及异议举报联系人:
监察审计部:付先生
联系电话:0991-2827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