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赵湾镇集镇抗旱应急水源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赵湾镇集镇抗旱应急水源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资信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4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18时00分,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