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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信2025年通信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补充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南京电信2025年通信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补充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5-10-27
详细内容:
南京电信2025年通信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补充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10-24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南京电信2025年通信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补充集中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51021012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京电信2025年通信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补充集中采购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日期起【12】个月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南京电信(含五区分公司)通信楼、综合楼等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灭火系统、消防电话对讲系统、事故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联动设备、防火卷帘等)的维护保养工作以及维修配件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人民币94.8万元(含税),该规模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为准。



(3)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合同终止)



①自框架合同签订日期起【12】个月;



②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4)维修配件免费质保期:自安装完成之日起12个月。



(5)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及本次询比技术规范书要求。



(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南京电信2025年通信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补充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维修配件、维保服务







--







按实际订单下发为准







吉山、秦淮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1







100%







吉山、秦淮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供应商最新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含)人民币的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业绩。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6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7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要求如下: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③维保人员4名(含驻场人员1名,须注明),均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方向)中级工(四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为本项目配备登高人员、焊工人员、电工人员至少各1名,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如不具备的,须承诺如在本项目成交,则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取得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



⑥须承诺“拟配备的人员在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且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常驻本项目;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若成交,在合同执行期内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保障周期涵盖整个合同执行期”,提供承诺书。



注:拟配备的所有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近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及相应承诺书。(若一人持有多证按人员数量不重复计算)



2.1.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并提供《关于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号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







/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李鑫、汤井宽、张瑞杰









电    话:







/







电    话:







1515068602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xin.jszbtx@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3110530034550032095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询比标包文件



南京电信2025年通信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补充集中采购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南京电信2025年通信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补充集中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51021012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京电信2025年通信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补充集中采购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日期起【12】个月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南京电信(含五区分公司)通信楼、综合楼等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灭火系统、消防电话对讲系统、事故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联动设备、防火卷帘等)的维护保养工作以及维修配件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人民币94.8万元(含税),该规模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为准。



(3)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合同终止)



①自框架合同签订日期起【12】个月;



②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4)维修配件免费质保期:自安装完成之日起12个月。



(5)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及本次询比技术规范书要求。



(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南京电信2025年通信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补充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维修配件、维保服务







--







按实际订单下发为准







吉山、秦淮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1







100%







吉山、秦淮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供应商最新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含)人民币的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业绩。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6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7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要求如下: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③维保人员4名(含驻场人员1名,须注明),均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方向)中级工(四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为本项目配备登高人员、焊工人员、电工人员至少各1名,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如不具备的,须承诺如在本项目成交,则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取得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



⑥须承诺“拟配备的人员在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且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常驻本项目;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若成交,在合同执行期内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保障周期涵盖整个合同执行期”,提供承诺书。



注:拟配备的所有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近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及相应承诺书。(若一人持有多证按人员数量不重复计算)



2.1.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并提供《关于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号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







/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李鑫、汤井宽、张瑞杰









电    话:







/







电    话:







1515068602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xin.jszbtx@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3110530034550032095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10-24 17: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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