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云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云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次)已由平山县农业农村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双拱日光温2座,长55米、宽12米,新建日光温室1座,建筑面积3520平方米及水电等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新建双拱日光温2座,长55米、宽12米,新建日光温室1座,建筑面积3520平方米及水电等配套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 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6 23:59:59至2025-10-31 23:59:59,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7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在线提出,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小红,电话:0311-82913228。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1-82911135
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平山县云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正义路43号
地址:石家庄市平山县城建设北大街9号
邮编:050400
邮编:050400
联系人:李志勇
联系人:李小红
电话:0311-82911889
电话:1551163375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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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ebeijiacheng888@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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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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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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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下:
平山县云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文件.HBZ